位相分离,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职能由管理具体项目转移到招标代建单位、通过与代建单位签定的代建合同,来规范代建单位的行为,使用单位从直接管理项目转变为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其不再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管理过程。
3 代建制管理模式层次分析
代建制管理模式中投资方、代理方、实施方和运营方构成如图3(略)所示的一个系统,下面分别从系统内部、外部和三维角度对代建制管理模式进行阐述。
从系统外部分析,若以代建方、实施方和运营方构成项目建设平面坐标中的纵、横轴,则投资方的加入使得项目管理由平面管理转为立面管理,通过代建方中间纽带作用,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形成利益联合体,一方利益的变化牵引其他各方利益的变化,最终在动态中找寻利益联合体的均衡点,使项目管理走向良性发展道路。
从系统内部分析,投资方可以是政府、企业,也可以是私营业主,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中投资多元化的要求;代建方由专业工程管理公司担任,具有典型的管理社会化、专业化的特点;代建方以招标方式用专业化部门实施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符合工程项目经营市场化的要求,使整个项目从项目建设到运营井然有序,最终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的目标。
从横、竖、纵三个方向分析,若以代建方为项目原点,横向与实施方建立简单的一元合作关系,竖向与运营方建立合同委托关系,纵向与投资方建立服务关系。投资方通过招投标形式,以合同委托方式在工程管理公司中确定适宜该项目建设的工程管理公司(代建方),代建方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社会上公开招标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方)以及运营公司(运营方),代建方与实施方之间是简单的一元合作关系,与投资方和运营方之间也是一对一的合作关系,避免了以往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责、权、利交错(如图4所示略),承包商受多头管理,指令一致性难以做到的管理模式弊端。
4 结论
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其规模迅速扩大,政府投资工程中管理水平低下、管理过程不规范、超概算投资行为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政府投资水利项目中实行代建制,不仅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控制建设规模,节约投资,杜绝建筑工程中的腐败现象,而且对利用社会化专业机构管理水平、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效益,从源头上解决政府投资管理过程中的约束软化、项目单位建设专业管理经验不足、超投资风险防范制约机制缺失等问题,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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